當前位置:法律站>其它合同>合同樣本>

代駕司機與公司XX合同

合同樣本 閱讀(6.88K)

代駕司機與公司XX合同

代駕司機與公司XX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接受乙方要求外派臨時聘用駕駛員有關事宜,達成一致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向甲方聘請外派駕駛員名。甲方可提供外派人員個人簡歷,駕駛技術等基本資料,並承擔對其基本的管理職責。  
二、乙方如對選定的駕駛員有不滿意的地方,有權要求調換人員,直至乙方滿意為止。  
三、甲方對外派駕駛員有嚴格的要求。如努力遵守乙方單位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參與乙方經營活動,對乙方相關技術與經營資訊或個人資訊承擔保密義務等。如乙方發現有上述問題的發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協商解決辦法。  
四、本協議一經簽定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首月服務費用,每月任務完成後,乙方向甲方支付下月服務費用。外派駕駛員工資由甲方扣除管理費用後向外派人員發放。本合同約定工作時間為每週5天,每天8小時,服務費為每月4000元人民幣(此費用含員工工資、稅費、管理費等),加班費30元小時。如甲方用外派人員時間長(三個月以上)且人員固定,乙方可承擔《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所應盡的義務。本次服務合同暫定為期個月。  
五、如遇甲方派出的駕駛員在為乙方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甲方應在該車輛保險理賠之外承擔賠償損失,賠償金額視因違章所應承擔的責任比例確定。工作期間,如有違章記錄,由該駕駛員承擔交通違章處罰金。  
六、為了給乙方提供優質服務,請乙方在任務全部完成時(或按月),協助填寫甲方人員工作表現綜合評定表,公司將根據乙方滿意度及具體意見來確定該員工的工資發放金額及獎勵或處罰。  
七、甲方宣告,乙方不得直接僱傭本公司外派員工。如違約需支付甲方外派員工一個月服務費作為違約金。以上協議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將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可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代駕員:  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