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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行政複議後怎麼賠付

工傷認定律師解答 閱讀(2.58W)
工傷行政複議後怎麼賠付
律師解析: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後,申請工傷認定是非常重要的,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供申請書、診斷報告等的材料。如果對認定結果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工傷行政複議後怎樣賠付,要依據工傷造成的傷害而定,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等。根據規定,對勞動局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到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救治受傷職工,用人單位應30日內為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可以享受工傷待遇。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