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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工傷糾紛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13W)
如何解除工傷糾紛
律師解析:1、進行工傷認定。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2、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3、對於存在傷殘的,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以確定傷殘等級,進而確定工傷賠償專案和賠償標準。
4、對於不能協商解決上述工傷待遇糾紛的,工傷職工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
5、對於不服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結果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次日起15日內,提起民事訴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