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工傷賠償解答>工傷賠償標準律師解答>

工傷住院期間家屬陪護費賠償標準是什麼呢?

工傷住院期間家屬陪護費賠償標準是什麼呢?
律師解析:工傷住院期間家屬陪護費賠償標準:1、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定,但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2、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場價格水平確定。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除外。工傷職工出院後,如需護理的,應憑醫療機構證明,按上述標準執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