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工傷住院護理費標準是多少?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8W)

一、工傷住院護理費標準是多少?

工傷住院護理費標準是多少?

“護理費數額是由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別等要素綜合決定的。

1.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

1.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1.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的,無論受害人是否實際支付給護理人員以報酬,均統一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二、護理費計演算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1,前提條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體是哪個級別,是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後)。確認後,按《工傷保險條例》所規定的標準執行,這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不是公司負責。

2,如果員工要求的陪護費,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對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規定計算。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

該員工停工留薪期中護理問題,“由所在單位負責”,可以理解為要麼派員護理,要麼支付護理費。

3,所在單位負責支付護理費的期間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負責此後所發生的護理費。公司在此期間支付護理費按什麼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沒有明確說明。我們認為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所規定的“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是比較適合的,不能以其愛人的誤工費來計算。

4,對於實際操作,公司應從員工不能自理級別、住院天數、實際護理時間、其陪護人員的單位聯絡方式、其陪護人員的工資及繳稅證明等角度進行稽核。

三、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款規定,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負責。

如用人單位未提供護理或者同意職工自己安排護理的,護理費標準按以下情形處理:

1,住院期間有專門護工護理的,按護理費單據載明的金額確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載明的金額確定,但一般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3,安排無固定收入來源的親屬護理的,可按當地一般護工市場價格水平確定。

綜上所述,工傷職工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護理費,由所在單位負責,單位未提供護理或者同意職工自己安排護理的,住院期間護理費護理費單據金額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親屬護理的,按其親屬收入證明確定,不得超過當地上一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