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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包含非醫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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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包含非醫保嗎?

工傷保險待遇包含非醫保嗎?

工傷保險不包含非醫保的費用;

《工傷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工傷保險遵循原則

工傷保險遵循以下十個原則:

1、無責任補償(無過失補償)原則;

2、國家立法、強制實施原則;

3、風險分擔、互助互濟原則;

4、個人不繳費原則;

5、區別因工與非因工原則;

6、經濟賠償與事故預防、職業病防治相結合原則;

7、一次性補償與長期補償相結合原則;

8、確定傷殘和職業病等級原則;

9、區別直接經濟損失與間接經濟損失原則;

10、集中管理原則。

工傷保險作用

1、工傷保險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是國家對職工履行的社會責任,也是職工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工傷保險的實施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的標誌和成果。

2、實行工傷保險保障了工傷職工醫療以及其基本生活、傷殘撫卹和遺屬撫卹,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職工和家屬的後顧之憂、工傷補償體現出國家和社會對職工的尊重,有利於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3、建立工傷保險有利於促進安全生產,保護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工傷保險與生產單位改善勞動條件、防病防傷、安全教育,醫療康復、社會服務等工作緊密相聯。對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和職工的安全生產,防止或減少工傷、職業病,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

4、工傷保險保障了受傷害職工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妥善處理事故和恢復生產,維護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安定。

工傷保險立法

1951年2月26日原勞動部頒佈了《勞動保險條例》,確立了中國的工傷保險制度。1996年原勞動部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釋出了《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勞部發[1996]266號)。2003年4月27日國務院頒佈了《工傷保險條例》,共分8章64條,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2010年12月12日,國務院頒發586號令,對《工傷保險條例》若干條目進行了修改,並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7月底,人社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和《關於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調整現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並在生育保險基金結餘超過合理結存的地區降低生育保險費率。《關於調整工傷保險費率的通知》明確了單位費率確定與浮動辦法。各統籌地區社保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其工傷保險費率,並可依據上述因素變化情況,每1年至3年確定其在所屬行業不同費率檔次間是否浮動。初步測算,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全國一年可減輕企業負擔150億元。調整費率後,工傷職工的工傷待遇水平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綜合上面所說的,用人單位是必須要進行購買工傷保險的,這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損失,從而也可以使勞動者在發生工傷的時候可以承擔一筆費用,但對於報工傷保險也是有規定的,不是什麼費用都可以報銷,保險不能報銷的一部分,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