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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索賠技巧有哪些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85W)

工傷索賠技巧有哪些

大家知道工傷索賠技巧都有哪些嗎?其實在進行工傷索賠的時候,並沒有什麼具體的技巧,但如果當事人能夠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項的話,那麼也是可以在索賠過程中維護自身利益的。下面,本站小編為你介紹工傷索賠要注意的方面,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結合勞動爭議實務,工傷索賠要注意以下幾方面:

1、注意對勞動關係證據的收集與保留

提出工傷索賠的前提是進行工傷認定,而工傷認定的前提則是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哪些。

首先是勞動合同。書面勞動合同是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判斷勞動關係成立的基本標準。如果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規定,可以參照以下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1)、(2)、(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舉證。因此,以上相關證據平時要注意收集和保留。

2、工傷賠償的相關受理機構

(1)申請工傷認定的機構。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此外,應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不服,或對工傷的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的機構: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3)申請職業病診斷的機構:應當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具體選擇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職業病診斷機構進行)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在接到診斷證明之日起30日內,向做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面上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再不服,在接到職業病診斷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原鑑定機構所在地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該鑑定為最終鑑定。

3、申請工傷賠償的主體

(1)職工所在單位。

(2)工傷職工、近親屬和工會組織。

4、注意在工傷中可享受撫卹金的親屬範圍

不是所有的工亡親屬都能申請供養親屬撫卹金。規定是“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上述四點就是在工傷索賠中需要注意的地方,這也可以看作是工傷索賠技巧的內容,各位可以參考一下。工傷索賠的時候應當注意保留並收集證據,而且應當向用人單位進行索賠,千萬不要找錯物件。而要是在進行工傷索賠的時候遇到了什麼問題不知道如何解決的話,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營口律師來幫你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