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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求工傷賠償沒錢怎麼辦?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12W)

一、工傷賠償沒錢怎麼辦?

勞動者要求工傷賠償沒錢怎麼辦?

1、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2、拿認定書找老闆談判,不予支付相關費用的話,去勞動局下設的“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3、仲裁後老闆不執行,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特別提醒:個人的工傷認定期限為1年,千萬別超時限,抓緊時間進行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賠償規定是什麼?

工地上出事的人已死亡的賠償是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在我們國家,只要是屬於工傷,那麼就應當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由用人單位來進行賠償,當然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都會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所以由工傷保險來進行賠付,沒有購買的話就由用人單位自行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