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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31W)

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勞動法是為了規範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可能產生的各種法律關係而制定出來的法律,所以只要是單位與其員工之間的糾紛就必須用勞動法的規定來解決,就比如說勞動者工傷後單位需要賠償這種情況就在勞動法中得到規定。那麼,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勞動法工傷賠償標準是什麼?

: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到24個月本人工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一次性就業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條例和勞動者的勞動能力障礙等級確定,解除勞動關係時領取)、停工留薪期工資(根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通知書確定)、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等。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傷待遇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及受傷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現象始終不能終結而因此引起的糾紛要求勞動法對一些賠償的細節問題要規定的十分仔細,而單位如果不想在工傷賠償上增加經營的成本就必須在平時就要多加註意對勞動者人身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