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賠償標準>工傷賠償標準>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金嗎?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12W)

一、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金嗎?

因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有補償金嗎?

有補償金,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對符合法律規定情形,按照法律規定標準或約定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法律並未圈定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的範圍,更未將工傷職工排除在獲取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範圍之外。因此,無論勞動者是否為工傷職工,都有權按照法律規定獲取經濟補償金。

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後,仍有權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享受一般員工應有的勞動權益。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是法律規定由用人單位向與其解除勞動關係的五到十級工傷的職工一次性支付的費用,分別用於傷殘後的醫療、營養費用和對因工傷導致的就業能力損失的補償。企業參加了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社保基金支付;企業未參加工傷保險,兩項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按照賠償標準支付。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免責條款有效的嗎?

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屬於無效條款。免除法定責任的條款無效,勞動合同並不當然全部無效。部分無效的,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關於工資、社會福利等條款繼續有效,可以繼續執行。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因工傷而解除勞動合同是由補償金的,與員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有關。解除勞動合同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來說,其合同規定的內容都是無效的,免責條款也是無效的,而對於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來說,對於被認定為有效的部分,可以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