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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賠償非工傷的標準是什麼?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2.11W)

意外死亡賠償非工傷的標準是什麼?

一、意外死亡賠償非工傷的標準是什麼?

非工傷造成的意外傷亡,用人單位應按非因工死亡的標準支付相應的待遇。非因工死亡人員的待遇,包括兩項: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認定工傷的期限要求是多久?

1、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30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至於何為“特殊情況”及何為“適當延長”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酌情認定、決斷。上述期間內,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始得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2、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時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算。該期間為除斥期間。

綜上所述,職工在單位意外死亡,經過認定不是工傷的,單位也會給一定賠償,主要是撫卹作用。家屬可以拿到兩筆賠償款,喪葬費是死者的月工資的兩倍,而撫卹金是六倍到十二倍。家屬可以憑藉死者身份證、勞動合同及死亡證等材料,向單位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