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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勞動合同工齡期間解除合同嗎?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8.02K)

一、可以在勞動合同工齡期間解除合同嗎?

可以在勞動合同工齡期間解除合同嗎?

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工齡計算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的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工齡的計算方法

1、連續計演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

2、合併計演算法,也叫合併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併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併計算。

3、工齡折演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

在提煉或製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國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的解除一般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之下,用人單位都是必須要支付相應的賠償,但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根據工作的年限還有工資的狀況來進行計算,從而更好的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一定要按條款來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