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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四級工傷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1.46W)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裡對工傷四級的補助標準進行補助。另外,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與處在停工留薪期內的員工的勞動合同。

勞動者四級工傷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提出,經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係,此種情況下,勞動者一般不需要提前30日通知。

勞動者原因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辭職理由都是勞動者本人私人理由。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或三日提出,企業都要批准。

企業違法違規,勞動者提出解除,企業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在勞動者受到工傷企業是不能隨意解除與員工的勞動合同的,在停職留薪期間的職工如果說想要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也是需要一定的條件。因為工作原因及上下班路上受到的傷害屬於工傷,而當因工傷鑑定達到四級的標準後公司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對於勞動者受到的損害的救濟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