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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如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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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如何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