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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買賣合同風險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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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買賣合同風險防範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防範買賣合同風險


1、在現實交易和買賣合同的簽訂中建議雙方當事人採取書面形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簽訂可以採取口頭形式和書面形式,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在因合同約定存在漏洞而出現合同歧義乃至發生合同糾紛時,書面形式本身可以防止空口無憑,也是最有力的證據。

2、注意儲存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關係的字據或者憑證

即使採取口頭形式,最好也應當將能夠證明出賣人或買受人等有關情況的字據、收據、購物或者購貨發票、結賬單據等注意儲存。這樣,當對方不認賬或賴賬時可以作為證據,從而將交易風險降到最低程度。

3、儲存能夠證明單位資質和當事人行為能力的證明、文書等

對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合同書及能夠證明單位資質的證件(營業執照正、副本)、專案審批證明、單位公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等有關能夠證明單位資質和當事人行為能力的信件文書和證照,應當嚴加儲存,並儘可能地做到專人保管,以防止他人盜用、冒用和濫用。

買賣合同當事人在制定條款時應多想些問題,想到的都要進行規範。買賣合同對當事人的有關事項的約定存在漏洞時,當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已部分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全部履行完畢,而另一方未履行完畢或者未履行的情況下,對履行方當事人具有一定的交易風險。發生糾紛以後,可以請律師協助解決,以免糾紛擴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