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合同事務>合同訂立>

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同訂立 閱讀(1.31W)

常言所說的做買賣,簡單來講就是把自己手裡所有的物品出售予他人來換取錢財的交易。在涉及到的財物數量比較大,或者交易時間比較長的,就需要來簽訂買賣合同,以保證買賣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那麼,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有哪些呢?小編來為大家做一介紹。

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

合同的效力,僅存在於已經成立並且具備法定要件的合同,而並非是所有已成立的合同。只有滿足一定的要求,合同的效力才能夠實現。具體地,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的生效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合同法》第9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行為人只有具備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正確理解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獨立表達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為合同的主體,其合同行為才能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不能自己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只能訂立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合同;例外的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為合同的主體,但也並非是所有合同的主體。依法成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但它們的行為能力又受其自身形態、職責、業務或者經營範圍的限制。法律的該規定對於保護當事人的利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是十分必要的。

2、意思表示真實

所謂意思表示真實,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的效果意思。所謂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慾使其表示內容引起法律上效力的內在意思要素。所謂表示行為,是指行為人將其內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並足以為外界所客觀理解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實要求表示行為應當與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實是合同生效的重要要件。因為合同在本質上乃是當事人之間的一種合意,此種合意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律可以產生法律約束力;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能否產生此種約束力,則取決於此種意思表示是否同行為人的真實意思相符合。

3、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從法律上看,合同之所以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於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對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賦予其法律上的約束力,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效果。合同不違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行性規定,也不得規避法律。所謂強行性規定,是指這些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不得通過協議加以改變。但若僅僅是部分條款違法,確認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合同不僅應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在內容上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將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作為合同生效要件,可以大大彌補法律規定的不足。對於那些表面上雖未違反現行立法的禁止性規定,但實質上損害了全體人民的共同利益,破壞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的合同行為,都應認為是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同時,將社會公共利益作為衡量合同生效的要件,也有利於維護社會公共道德,因為社會公共利益本身也包含了行為內容應符合社會公共道德的要求。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民法通則》第56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規定用特定形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44條也作出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可見,我國法律承認當事人可以依法選擇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對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規定,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例如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的規定,房屋的買賣須經房管部門登記、辦理過戶手續後才能生效。

通過小編的介紹,我們對買賣合同生效的條件已經有了明確的認識了。我們知道,要想用合同的方式來保證買賣雙發的利益,就要保證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還要保證合同真實,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只有這樣,合同才能夠有效的為買賣雙方服務。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汕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