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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宅基地及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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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城宅基地及房屋買賣合同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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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買賣宅基地價格


農村的宅基地價格要根據本地黑市場行情確定,不能買賣所以沒有市場價格,所以宅基地的補償價格只能有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制定,並受當地經濟水平影響。一般價格為3000左右一平。不過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國家規定是不允許隨意買賣的,因此農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體內部成員之間流轉。村民之間進行宅基地轉讓可以簽訂農村宅基地轉讓協議來保障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