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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自動離職會賠錢嗎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1.24W)

在沒簽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自動離職的,如果造成用人單位損失,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和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滿六個月不到一年的按一個月計算,未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沒簽合同自動離職會賠錢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