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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可以同工同酬

勞動爭議律師解答 閱讀(2.18W)

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資支付相關法規,“同工同酬”將首次作為立法內容。即無論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只要從事相同內容工作,應當獲同級別工資待遇。在同工同酬問題上,歷來《勞動法》上有規定,《勞動合同法》上也有要求,但一直執行得不理想。這其中有城鄉差別和用人體制的問題,也有執法和監督的問題。
1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3條,就明確規定了職工應當同工同酬。可法律要變現為公民的權利卻路途十分遙遠。用人單位為規避法律,使用“勞動合同短期化”用人方式,如訂立11個月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身份為“臨時工”,不享有“正式工”待遇等。合同到期後,勞動者應該享有的合法權益如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無法實現。資本的強勢蠻橫,政府部門的消極無為,法律仍是紙上的權利。要改變這一現狀,仍需制度發力,司法推動。

什麼時候可以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