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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如何賠償?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33W)
沒簽合同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的賠償標準一般如下:用人單位故意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一般會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需要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年的,會被當作是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要從應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天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