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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12月提離職1月走有年終獎麼?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8.75K)
國企12月提離職1月走有年終獎麼?
律師解析:國企12月提離職1月走是否有年終獎要看具體情況以及單位的規章制度。多數情況下,年底離職也應獲得年終獎,按照在職時間的比例進行發放。但是,年終獎不屬於員工法定收入,由企業根據上年度的經營狀況,決定是否發放、發多少,所以,年終獎的發放權由企業決定。
年終獎,是指每年度末企業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勵,是對一年來的工作業績的肯定。年終獎的發放額度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好的年終獎辦法要有較好的考評指標、評價方法、發放規則等等相應的各項制度,可以有效激勵員工,增加企業凝聚力。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巨集觀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