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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公休假規定2018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4.59K)

2018公務員公休假和其他單位的員工休假規定沒有什麼區別,都是按照國家規定來的。
根據《勞動法》第40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法律依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務員公休假規定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