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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多久不發工資算拖欠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7.61K)

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有約定的需要按照約定日期發放,解除勞動合同時需一次付清。 根據《工資支付條例》相關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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