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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春節過年幾天算是加班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71W)

春節加班的規定是:春節長假放7天,而這7天是由兩部分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春節前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後四天是休息日。
休息日和休假日,兩者性質不同,支付的工資也不相同。用人單位凡在春節前三天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春節後四天是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法律規定春節過年幾天算是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