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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辭退後補償金怎麼算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2.28W)
被辭退後補償金怎麼算
律師解析:被辭退後,如果符合法定的應獲得補償金的情形的,補償金是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每滿一年,向其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來算的;
員工在單位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工作不滿六個月的,則補償金是員工半個月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