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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離職證明怎麼辦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1.56W)

單位應當給當事人出具證明,並辦理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如果單位沒有給當事人辦理社會保險的,應當給你補辦。單位拒絕辦理以上手續的,當事人可向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單位由此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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