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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假要什麼證明

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享有喪假。一般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請假單;
2.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
3.戶口本或親屬關係證明。
國家人社部門的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給予3天的喪假。如果是外婆等旁系親屬,可給予1天的喪假。不過,職工請喪假時是否要出具親屬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國家人社部門並無明確規定。法律上對於請假索要死亡證明並沒有明確的限制,也並沒有作出必須履行的要求。
法律依據:
《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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