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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都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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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都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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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恢復勞動關係是否可以呢?

這要分用人單位提出和勞動者提出二種情況進行分析:

一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情形下,員工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恢復雙方的勞動關係,但要恢復勞動關係則要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了勞動合同;

2、勞動者有繼續履行合同的要求;

3、用人單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能力和條件。

二是勞動者違法解除時,用人單位一般不可以要求恢復勞動關係。因為不可以強迫勞動,且法律已經賦予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是用提前一定日期來進行限制,限制的目的是減少用人單位損失,給用人單位留下必要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