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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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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注意什麼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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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注意什麼


建議用人單位在使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的問題上,應注意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在進行人才招聘之前,要根據招聘職位的要求,制定出完整的、具有操作性的錄用條件。

2)對處在試用期內的員工,要注意在工作中隨時按錄用條件進行考察。

3)發現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時,要及時取得能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據。

4)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後,若想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要在試用期內解除,否則,拖過試用期後就無法依據該條款解除。

一般來講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辭職的話,則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當然,在單位有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迫勞動的情況下,則可以馬上走人,此時就不需要提前一定的時間通知單位了。如果在這方面你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