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社保糾紛>

由誰繳納產假期間社保個人部分

社保糾紛 閱讀(1.34W)

產假期間社保,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繳費部分由單位承擔。
如果產假期間領取生育津貼的,單位無權剋扣個人繳費部分,此時勞動者應把個人部分交給單位。但是,單位繳費部分,勞動者無需承擔。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
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由誰繳納產假期間社保個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