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仲裁>

辭職不給辭職單如何辦?

勞動仲裁 閱讀(3.03W)
辭職不給辭職單如何辦?
律師解析:辭職不給辭職單的,勞動者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准,也可以在通知期間屆滿以後離開原單位。
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