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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糾紛多久調解

勞動仲裁 閱讀(3.1W)
勞動糾紛多久調解
律師解答:十五天。律師解析:調解勞動糾紛一般需要十五天。
發生勞動糾紛可以採用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還可以採用調解、仲裁和起訴方式解決。調解勞動糾紛一般需要15日,如果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的十五日內,雙方當事人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委員會來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