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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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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一、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時間是多久?

仲裁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兩年。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期限一般是兩年,法院判決書生效以後,應當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法院依據判決書規定的期限的最後一天為計算未履行義務的開始,直至兩年,沒有規定履行期間的,可以依照判決書生效之日計算未履行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二、關於執行案件管轄的規定:

1、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2、仲裁機構作出的國內仲裁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其級別管轄的規定參照各地法院受理訴訟案件的級別管轄的規定確定。

3、在國內仲裁過程中,您若申請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經仲裁機構提交人民法院的,由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或證據)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裁定並執行。

《民事訴訟法》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三、勞動仲裁裁決書的執行

1、只有法院執行庭有強制執行的權力;仲裁裁決書或法院判決書生效後,可以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執行費由對方承擔(個別地區要求申請人先墊付執行費,執行後再返還);

3、可以查封對方的銀行賬號、車輛、廠房、應收賬款等資產。所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時候,需要儘可能多的提供對方的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資訊,以供法院執行人員去儘快執行;

4、需要先寫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法院有樣本,到那抄寫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裁決書或判決書的影印件及對方的資產情況。

綜上所述,勞動仲裁強制執行時間,申請法院執行強制的,由一審法院的判決書做出法院管轄,仲裁機關對於國內仲裁文書,應當在當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如果仲裁行駛過程中申請財產保全,應當由基層法院裁定執行,法院執行庭具有強制執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