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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土地使用稅可減免幾年

經濟適用房 閱讀(9.72K)
時間:2023-12-05 09:08:20瀏覽:1518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是可以進行減免的,但是具體可以減免幾年,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判斷啊,比如說如果是通過批准進行開山填海的專案,一般可以免稅5~10年。
根據規定土地使用稅可減免幾年

一、根據規定土地使用稅可減免幾年

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根據相關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主要有:

(一)按照《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等檔案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檔案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稅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稅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現行《稅法》還規定: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稅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稅務局稽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稅務局稽核,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稅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稅。

二、哪些情況可以免給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稅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土地是歸國家或者是集體所有的,對於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是需要進行依法繳納相關的土地使用稅的。但是也有相關的規定,對於一些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是可以進行減免土地使用稅,比如說國家機關的自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