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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一定要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 閱讀(1.9W)

申請勞動仲裁一定要解除勞動關係?

申請勞動仲裁一定要解除勞動關係?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爭議。而勞動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只能去找勞動局的仲裁委。可以找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之間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然後,到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支付二倍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屬於該法第二條規定的範圍,勞動者即可申請勞動仲裁,解除勞動合同不是申請勞動仲裁的必要條件。

本回答被提問者和網友採納

1、在職期間也是可以申請仲裁

2、離職一段時間後一年之內也是可以申請仲裁

3、不一定是解除勞動合同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適用範圍

《勞動仲裁法》第二條規定,勞動關係適用於以下勞動糾紛: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解除勞動關係對於申請勞動仲裁來說並沒有硬性規定。在員工在職期間也可以進行勞動仲裁的申請。但是如果沒有相關的勞動合同則無法申請勞動仲裁,屬於勞動爭議範圍之內。《勞動仲裁法》也規定了一定的適用範圍,在申請仲裁時需要進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