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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公司可以強制要求上班嗎?

勞動爭議 閱讀(1.09W)

一、法定假日公司可以強制要求上班嗎?

法定假日公司可以強制要求上班嗎?

按實際情況,只要公司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有權利讓員工加班,但是不能強制要求勞動者加班,必須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並且按照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是日常工資的3倍標準進行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法定節假日上班應按日工資的300%計算。需要注意的是通常的長假中,並不是所有的假日都是法定節假日,比如國慶節,只有10月1日至3日,這三天是法定的節假日,其餘4天,是正常週末調休,這4天,單位不安排補休的,則應當按日工資的200%計算。

除非存在以下三種法定情形: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等情況,勞動者不可以拒絕加班。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強迫職工勞動罪是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依據《刑法》的規定,強迫勞動者勞動造成犯罪的,依據案情對犯罪分子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可處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勞動者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勞動者享有以下勞動權利: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

(2)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3)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4)勞動者有獲得勞動安全生產和衛生保護的權利;

(5)勞動者有接受職業培訓的權利;

(6)勞動者享有社會保險和生活福利的權利;

(7)勞動者有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勞動者在工作中的基本義務:

(1)勞動者有完成勞動任務的義務;

(2)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

(3)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書面正式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履行責任和義務,法定假日是勞動者正常帶薪休假的權利,如果用人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安排加班,需要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並支付不低於日常工資的三倍工資標準,否則涉嫌違法需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