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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勞動爭議 閱讀(3.32W)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法制化建設也在不斷的努力的建設著,對於勞動者的保護也越來越全面了。如果當勞動者感覺自己的權益受到傷害時,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在我國對於申請勞動仲裁應具備哪些條件呢?本站小編整理相關資料,希望對於您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可以有依據下面小編整理的資料來看看,是否符合條件。

申請勞動仲裁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二、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在30日內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受案範圍: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四、受案條件:

1、申請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

2、申請仲裁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

3、該勞動爭議屬於該仲裁委員會管轄;

4、申請書及有關材料齊備;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五、申請仲裁需提供的資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內容包括:

(1)職工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聯絡電話;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絡電話;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4)仲裁機構有統一的封面提供,申訴人可直接填寫。

申訴書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並應按被訴人的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2、申訴人及被訴人的身份證明檔案;

(1)申訴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

(2)被訴人法人註冊登記資料原件(此資料可到企業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查詢。)

3、有關的證據材料影印件及證據清單。

對申訴材料不齊備或有關情況不明確的仲裁申請書,應指導申訴人予以補充。

六、申訴人如果需委託代理人,應同時提交授權委託書一份。授權委託書應寫明受委託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委託許可權如果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的,委託人必須逐項列明。

七、仲裁委員會應在收到申訴材料之日起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七日內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並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

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通過以上與本站小編一起了解了對於申請勞動仲裁應具備的條件的資料,對於您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條件是否一致?您可以核對一下,避免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對於申請勞動仲裁應具備的條件中,有不清楚的法律問題,可以通過諮詢本站,尋求律師的幫助,本站的律師會為您解答您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具備的條件上不明白的法律問題,更快得處理您在申請勞動仲裁時應具備的條件上的法律問題,切實保障您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