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對與那些撤訴的案件是會折半退還當事人訴訟費用的。今天,本站編輯就帶大家一起看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退訴訟費的有關文章,瞭解深圳市退還訴訟費的相關情況。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退訴訟費須知的內容
對生效法律裁判文書中確定由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退訴訟費的案件,由當事人持以下材料與該案件的承辦人員辦理退訴訟費手續:
1、預交訴訟費影印件;
2、生效的法律裁判文書影印件;
3、收款人收據(公司當事人需加蓋財務專用章);
4、開戶銀行帳號(郵政儲蓄帳號暫除外)
相關知識:訴訟費交納標準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以上內容就是有關訴訟費退還以及交納的知識,不知道在閱讀完小編的文章後大家是否都已經掌握了有關內容呢?幾乎所有的官司都需要交納訴訟費,但有的是根據案件涉及的金額確定的,而有的是按照案件來收取的。如果您不清楚您官司應該交納多少訴訟費的話,您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