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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反仲裁申請書模板

勞動爭議 閱讀(2.44W)

勞動爭議反仲裁是指勞動關係雙方中的一方申請了勞動仲裁後,又被另一方反申請,它的目的在於抵銷原申請人提出的請求。發生這種情況,勞動關係雙方只要按照正常的程式參與仲裁就可以了,仲裁機構會依照相關的法律來維護雙方的權益。那勞動爭議反仲裁申請書模板是怎樣的,本站小編將在以下內容中為您提供。

勞動爭議反仲裁申請書模板

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

反 申 請人:

反被申請人:

因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訴反申請人勞動爭議糾紛一案, 日收到貴委送達的仲裁申請書,針對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提出

如下反請求事項:

1、請求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中途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違約行為,裁令繼續

履行勞動合同。或由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支付違約金。

2、請求依法裁令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賠償因其不辦理交接手續而造成反申請人 的各項直接經濟損失23320元。

事實與理由:

2011年元月28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固定期限:2011年元月28日起至2013年元月28日,申請人中途毀約,解除勞動合同,申請人違約要求離開答辯人,應承擔違約責任。為維護勞動合同的嚴肅性,反申請人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不辦理交接手續造成反申請人的損失客觀存在。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不辭而別並違法帶走了反申請人的相關財產與培訓資料、員工名單、應聘人員資訊等,給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困難。為此,反申請人多次電話通知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到反申請人處辦理相關工作交接手續。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以種種藉口一直拒絕與反申請人辦理工作交接

手續,影響反申請人工作的正常開展,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減少損失,反申請人放棄相關招聘業務的開拓。

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如要離開公司,應退還公司給予的和造成反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如因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行為造成反申請人業務不能進一步正常開展,包括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書洩露反申請人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資訊、員工名單、應聘人員資訊)等,侵害反申請人商譽的,造成反申請人經濟損失的,將另案追究。

針對上述情況,為維護反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規定特提起反申請,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

二〇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提供的勞動爭議反仲裁申請書模板,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反申請可以在申請人提出仲裁後的答辯期間提出,仲裁機構會在反申請提出的五日內通知當事人是否受理該案件。只要當事人提出的申請理由充分,都會對仲裁結果有正面的作用。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