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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高院申訴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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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高院申訴書注意事項

勞動爭議高院申訴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

勞動爭議是指:

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是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時提交的法律文書。

填寫勞動爭議申訴書應當注意的以下問題:

二、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

勞動爭議是指:

1、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和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勞動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爭議。

只有在以上幾種情形下,爭議雙方當事人方可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提起仲裁程式。如果發生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在3人以上,並且有共同理由的,應當推選代表人進行勞動調解或仲裁活動。同時,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即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三、必須注意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定。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出仲裁。“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是指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

四、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一般由用人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五、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申訴書的正本和副本若干份。

六、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郵編,電話;企業的名稱,住所,郵編,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別,職務,電話;

2、案由;

3、明確的申請請求;

4、申請仲裁的事實和理由;

5、證據,證人的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

6、申訴人簽字或蓋章;

7、日期。

七、勞動爭議仲裁實行獨任制或合議制,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綜上所述,在書寫勞動爭議高院申訴書時,我們應該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瞭解,在這個前提下,我們還要注意有關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一些規定,避免出現時間過長而無效的情況,在內容中注意要寫明事實、原由、證據及日期等重要資訊。要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婁底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