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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協議違約最多賠償多少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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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協議違約最多賠償多少倍沒有明確的規定,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實際中,員工違反競業限制協議,並無明確規定違約金的計算。不過,雙方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的根據原公司的損失、公平原則來確定違約金。也就是說,在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時應當同時約定具體的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內容。

競業協議違約最多賠償多少倍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前款規定的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第三十七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當事人解除勞動合同時,除另有約定外,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義務,或者勞動者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十八條 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三十九條 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用人單位請求解除競業限制協議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在解除競業限制協議時,勞動者請求用人單位額外支付勞動者三個月的競業限制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第四十條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後,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按照約定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