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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處理勞務派遣合同糾紛

勞務派遣 閱讀(2.31W)

在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了勞務派遣關係後,也是應當簽訂一份勞動派遣合同的。大家知道在我國勞務派遣的方式有哪些嗎?而要是就勞務派遣合同產生了糾紛的話,又該如何解決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怎麼處理勞務派遣合同糾紛

一、勞務派遣的具體方式有哪些

勞務派遣的具體方式有以下幾種:

完全派遣由派遣公司承擔一整套員工派遣服務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選拔、培訓、績效評價、報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

轉移派遣有勞務派遣需要的企業自行招募、選拔、培訓人員,再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由派遣公司負責員工的報酬、福利、績效評估、處理勞動糾紛等事務。

減員派遣減員派遣指企業對自行招募或者已僱傭的員工,將其僱主身份轉移至派遣公司。企業支付派遣公司員工派遣費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發生的費用,包括工資、資金、福利、各類社保基金以及承擔所有僱主應承擔的社會和法律責任。其目的是減少企業固定員工,增強企業面對風險時候的組織應變能力和人力資源的彈性。

試用派遣這是一種新的派遣方式,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間將新員工轉至派遣公司,然後以派遣的形式試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單位在準確選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於選拔和測試時產生的誤差風險,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

短期派遣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機構共同約定一個時間段來聘用和落實被派遣的人才專案派遣企事業單位為了一個生產或科研專案而專業聘用相關的專業技術人才。

晚間派遣用人單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時間,獲得急需的人才鐘點派遣以每小時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特種人員。

雙休日派遣以週六、週日為基本計價單位派遣人員。

集體派遣國有企事業單位通過勞務派遣機構把閒置的人員部分或整體地派遣給第三方。

二、勞務派遣糾紛如何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力派遣合同產生勞動爭議而起訴,以派遣單位為被告;爭議內容涉及接受單位的,以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為共同被告。”

勞動力派遣合同涉及兩個法律關係,即勞動力派遣合同關係與勞動合同關係。對內而言,派遣單位與勞動者(本單位職工)有勞動合同關係。對外而言,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有勞動力派遣合同關係。勞動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勞動關係和民事法律關係結合在一起。由於這兩種法律關係產生的糾紛性質不同,處理爭議的程式、適用的法律以及時效也各不相同。在審判實踐中應注意區分對待。勞動者依據勞動關係起訴派遣單位、接受單位的案件為勞動爭議案件,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依據勞動力派遣合同起訴的案件為普通民商案件。對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和接受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應通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式,適用勞動法規定的仲裁時效,按照《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的程式處理。進入訴訟階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並且審查仲裁程式和實體處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決。

對於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因勞動力派遣合同糾紛提起的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後按照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在實體上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依法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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