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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與一般勞動合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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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中的勞動合同與一般勞動合同的區別

勞務派遣當中,用人單位也會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時的勞動合同一般被稱作勞務派遣合同,那麼它與我們常見的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同之處呢?接下來,小編告訴你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有哪些區別。

1.期限方面的區別 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 關於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於勞務 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 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2)用工單位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項“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及第41條有關經濟性裁員的規定來解除勞動合同。勞務派遣雖然尚處於起步發展階段,但已在我國顯示出促進就業的重要作用。在今後一段時期內,勞務派遣將作為一種重要的用工形式,繼續發揮其特殊的作用。瞭解相關法律規定,是派遣員工維權的基礎。

相關知識:勞務派遣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之間的區別主要存在於期限與解除合同方面,大家可以參考小編整理的內容進行了解。如果你對這方面還有什麼疑惑或在還有什麼需要了解的地方,歡迎你上本站網站諮詢線上律師,我們隨時為您提供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