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入職隱瞞已婚未育合法嗎

勞動合同 閱讀(2.73W)
入職隱瞞已婚未育合法嗎
律師解析:如果職工應聘的崗位對婚姻狀況有特殊要求的,則入職隱瞞已婚未育是不合法的。如果沒有特殊要求的,則婚姻狀況是職工的隱私,可以不告知公司。如果職工是以欺詐等手段與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的,則該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