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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勞動合同 閱讀(2.82W)

上班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勞動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這是我們勞動權益得到保障的基礎。但是,對於那些在特殊情況下沒和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人呢?比方說,如果上班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而這個辭職還牽涉到一個工資的問題以及如果用人單位不遵守基本的契約精神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一、上班三個月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辭職

為了更好的幫你維權,請你對照下面的內容思考一下:

1、用人單位有沒有和你約定好月工資是多少?如果沒有請看下面內容:

《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2、有無約定試用期,一般當你辭職時,有的單位為了少結算工資給你,會將你工作的這三個月說成為試用期。若未和你約定試用期,你應當主張自己是正式工,其次當用人單位先主張這三個月是試用期的時候(但明明沒有和你商量過),在勞動仲裁時,你一定要堅持這三月不是試用期,因為沒有簽訂合同,勞動者一般會得到勞動仲裁部門的支援。

3、這三個月你的工資的計算方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舉例為:3個月的工作期限,那麼從第二個月起,到你辭職那天,用人單位需支付你5個月的工資。

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後的處理辦法

你可以上當地勞動部門以用人單位未與自己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為由提請勞動仲裁。

但請你注意!

請你收集好,你在該地工作的證明,如工作牌、同事證明之類的,只要是能證明你在這裡工作的證據都行。

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1)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4)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

(5)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首先要搞清楚工資的發放規定和單位應給付的工資到底有多少,其次要和公司協商好工資的領取,這是很關鍵的一個點,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工資,那麼你就需要留好有用的證據來進行勞動仲裁了,這時候你需要一個律師,如我們本站的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