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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非本人簽字有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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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非本人簽字有效嗎?

勞動合同非本人簽字有效嗎?

不是本人簽字的不會有效,有勞動者授權的除外。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在代簽合同這個問題上,需要分情況而定:

情況一:若代簽勞動合同事先經勞動者本人同意,且勞動者對勞動合同的內容無異議,那可以認為該代簽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

情況二:若勞動者沒有授權他人代簽,但代簽後勞動者對合同內容沒有提出異議,那代簽的勞動合同依然有效。

情況三:若勞動者不同意別人代簽勞動合同,可以向單位提出異議,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若單位不同意的,勞動者可到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維權。

二、勞動合同的章蓋在哪裡?

(一)在尾部簽字處應蓋章,這是必須的

(二)如果有多頁,可蓋騎縫章。

(三)金額等處不必蓋章,用大小寫並用等方式即可。

(四)如果有手寫後更改的地方,雙方應蓋章。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之一就是雙方當事人必須簽字、蓋章,沒有用人單位的公章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但勞動合同上如果有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簽字,且合同具備勞動合同的的內容並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則該勞動合同則可以成為勞動者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依據。

勞動部門的鑑定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勞動合同只要雙方意思一致,並簽字蓋章,且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即可生效。

勞動合同中非本人簽字是無效的,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的公章要蓋在合同文字尾部的簽字處,如果勞動合同的頁數較多,還要加蓋騎縫章。雖然蓋章不是勞動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但是,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都需要在合同的文字上蓋章或者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