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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離職需要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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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離職需要勞動合同嗎?

一般離職需要勞動合同嗎?

需要帶。勞動合同應該是一式兩份的,離職的時候帶走自己的那一份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單位的勞動合同單位來存檔,是不需要給離職員工的。如果擔心後續糾紛,可以請原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而且找新工作時,有的新單位也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和薪資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正式職工辦理離職手續的流程是什麼樣的?

1、如果勞動合同還沒到期的話,需提前一個月向部門領導提出書面辭職申請和《解除勞動合同申請》,待部門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力資源部。

2、由人力資源部逐級報請,經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領導安排工作交接。

3、員工需要按《離職員工交接手續表》《工作交接明細表》和《物品交接單》內容依次交接,財務部結清借款後,經交接雙方和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接工作方視為完成。

4、工資中涉及保險,人力資源部同財務部辦理保險清算,進行保險減員手續。

5、人力資源部統計其本月考勤,報上級領導批示,到工資結算日發放員工的工資。

6、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手續並給員工開出《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到下一個新單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規大單位,一般都會要求出具的,有備無患。

如果是試用期員工,一般只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手續辦理也相對較簡單。另外,提醒如果員工有人事檔案在公司的,要辦理檔案轉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如已有下家單位願意接受保管的,也可以。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職在辦理時需要由勞動者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方式提出來,而且對於離職的手續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一般在離職時是可以帶上自己的那一份勞動合同,只要沒有任何的糾紛,那麼雙方就可以正式的解除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