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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 閱讀(5.07K)

沒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條件有哪些?

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務關係的有效文書。如果工作的時候遭遇公司不簽訂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呢?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員工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呢?沒簽勞動合同賠償的條件又有哪些呢?本站小編今天就為您解答一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內容分為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內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制範圍以外的勞動合同;按合同的形式分為要式勞動合同和非要式勞動合同。

在僱傭關係產生之後未簽訂勞動合同,應如何賠償呢?

1、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獲得雙倍賠償?

勞動者同意並且積極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司拒絕簽訂;

未簽訂合同的情形發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後;

並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後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

3、勞動者不與公司簽訂合同

公司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才需要承擔支付每月2倍工資。

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願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改條款。

職工故意或者不願意簽訂勞工合同,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

簽訂一個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是職工確保自己合法利益的一種有效方式。如果在工作的時候,不幸遭遇了公司不願簽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希望小編今天的解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諮詢我們本站的法律顧問,我們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