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勞動合同>

五年勞動合同辭職違約金多少錢?

勞動合同 閱讀(3.09W)

五年勞動合同辭職違約金多少錢?

不管是大型國企,還是私營企業,都應該和新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裡面,會寫清違約責任條款。企業違約的,要承擔賠償責任。企業計算經濟補償,要根據離職員工的工作年限計算,基數就是員工的月工資。對於離職員工而言,要積極向企業索賠。那麼,五年勞動合同辭職違約金多少錢?現在小編就給大家做個介紹。

一、五年勞動合同辭職違約金多少錢?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二、哪些情況下企業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況離職員工拿不到經濟補償?

按照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於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並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企業違約解除勞動合同,要向離職員工支付補償。按照規定,經濟補償金按照月工資和工齡計算,每工作一年,多支付一個月的工作。像員工已經工作五年,則可以拿到五個月工資作為違約金。具體到五年勞動合同辭職違約金多少錢,看具體的工資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