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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最多籤幾次?

勞動合同 閱讀(2.19W)

一、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最多籤幾次?

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最多籤幾次?

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簽訂多次勞動合同,法律並無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簽訂多少次都是合法的。

不過,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14條的規定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就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就違法了。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的期限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約定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現約定的終止條件或法律規定的解除條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可以一直存續到勞動者退休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也可以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主要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起了勞動關係,那麼簽訂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後,雙方就必須要在到期的一個月之內繼續續簽,但是勞動合同具體續簽幾次是沒有明文規定的,只要雙方協商一致意思表達真實,那麼可以無限次續簽,但是隻要雙方已經簽訂了第三次勞動合同,那麼就視為雙方已經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